撇開對具體漲價幅度的追問,目前這份停車費漲價方案在專家看來還有哪些不足和需要改進之處?昨日南都記者採訪了部分專家,就此提出一些竹北房屋建議,希望這些建議能夠對市物價局起草停車費方案“聽證會版本”有所幫助。
  缺乏政策績ssd固態硬碟測試效評價標準
  本次停車費漲價欲達到的主要目的是治堵,然而南都記者發現在該方案中只提到價格調整,沒有提政策的績效評價標準,這隻會導致一個結果,停車費漲價室內裝潢了,但是因此帶來的治堵有沒有改善不知道,漲價是否會讓停車難得到緩解?還是交通擁堵得到緩解?漲價對不同收入私家車群體影響如何?
  廣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所所長黃石鼎認為,目前政府出台的行政管理政策中普遍缺乏績效評價部分,在無法預計效果的前提下就推出某項政策的做法欠科學。其建議台南餐飲設備物價部門或者統計部門通過問卷調查的形式,先行對私家車主的出行方式做調查,明確有多少車主在停車費漲價之後會調整齣行方式。
  商業類停車房屋二胎場應由市場定價
  該方案明確了全市停車費的價格制定有三種方式,政府指導價(最高限價)、政府定價和市場定價,但在方案中的8類停車場中,只有室內專業停車場是市場定價,其他包括商業、咪表、換乘等7類都是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
  華南地產研究所研究員王瀚認為,對於像剛性需求的住宅類和換乘類、或者全部產權歸政府的咪表和內街內巷、具有自然壟斷性的機場碼頭等停車場,政府限制價格甚至直接定價可以理解,但是像商業類(商場、賓館、娛樂場所、寫字樓等),其產權完全歸私人,而且不具有壟斷性,應該儘量由市場定價,讓市場利潤發揮調節作用,鼓勵開發商和投資商配建更多停車位,如果政府要干預最好區分時段,不要搞全天候一刀切。
  在去年一份由停車行業協會全國道路停車聯盟的調研報告中,發現國內大多數城市都對商場、賓館酒店、寫字樓等非壟斷性私人經營停車場進行政府限價,這種做法的直接後果是沒人願投資建設專業停車場,車位供應量增長緩慢。
  車場成本核算太簡單
  該方案中停車場經營成本核算是最受關註的部分,在市民的直觀印象中,很多露天停車場都應該是一本萬利,地面畫幾道線、出入口安置一個閘機、配幾個收費員就可以開業,原本大家期待成本核算能就此給出一個清晰的解答,但最終公佈的成本核算數據卻簡單到無法說明任何問題。
  只提供最終核算的成本數據,不說明其詳細構成,水電、人工、車位保險、建築成本或租金分佈是多少,這不僅無法證明該方案中自述的“很多停車場處於虧損狀態”,更容易讓人形成停車費漲價只提高了經營者的收入,對於公共利益毫無改善的印象。
  事實上,和市民利益和公共利益最貼身的無非是兩塊,一是瞄準剛需的住宅停車場經營成本如何構成,市民需要通過這一成本對比自己繳納的臨保和月保,判斷其定價是否具合理性;二是占用公共道路資源的路邊咪表和內街內巷停車場的真實利潤,市政道路的建設管理經費完全來自於納稅人的稅收,其成本收入必須公開。
  追問
  漲停車費能治堵嗎?
  漲價治堵,相當於讓車主覺得貴就別來停了,但車主實際仍有停車需求,尤其是住宅和部分商業寫字樓,漲價對緩解中心城區堵車成效會有多大?是否能抑制停車需求?
  該方案認為,車主用車成本增加將有利於鼓勵其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中心城區機動車出行量,降低路面交通飽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達到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狀況。但令人玩味的是,方案最後卻指出“通過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對治堵的效果有限”。城市交通必須綜合治理才有良好成效,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只是城市交通綜合治理的措施之一,其作用有一定局限性,同時會引起社會各界爭議。
  以北京為例,根據北京市交通運輸委的統計,大幅提高停車收費標準後的兩個月內,動態交通流量下降約13%,但從第3個月開始動態交通流量有所反彈,調解效果消退。
  停車費上漲誰受益?
  《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經營成本監審報告》公佈2010至2012年度三類地區的室內、露天、路內(即咪表)、內街內巷等四類停車場服務成本,但未提及停車場企業是否虧本。可以肯定的是,停車收費調整後,各類型停車場在標準車位建築面積、車位數量、有效停放利用率等指標不變的情況下,經營收入將大幅增加。
  增收的錢是給停車場和政府創收,還是惠及車主,關鍵是看資金的用處,因漲價而增加的收入是否用於建設公共停車場。方案中只提到咪表停車位收入將上繳市財政作為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增加的收入主要用於公共停車場的建設。但目前咪表公司每年上繳財政的費用和財政用於建設停車場的費用仍不透明,公眾無法監督這筆賬。
  而對於其他類型停車場增加的收入用處該方案並未提及。
  記者調查
  在這份長達20餘頁的停車費調價方案中包括了諸多具體的政府定價和限價措施,這些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具有可執行性?措施需要的配套辦法還有哪些?對此南都記者從方案中選取了3條措施,通過實地走訪和調查的形式客觀呈現其存在的問題。
  條款1
  住宅停車場漲價但設最高限價
  內容:綜合考慮住宅業主停車需求及停車場管理成本上漲的實際情況,原住宅配套停車場收費標準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制定,適度提高,擬試行住宅配套停車場也按區域級別實行差別性價格政策。按照方案一,住宅停車場的月保價格為一類500元(室內)和300元(露天),二類三類是400元(室內)和200元(露天);臨保一類6元/小時(室內)和4元/小時(露天);二類4元/小時(室內)和2元/小時(露天),三類室內露天都是2元/小時。方案二,住宅停車場不漲價。
  私人出租車位無最高限價約束
  按照該方案,廣州對於住宅停車場實施的是政府指導價,具體形式為以政府公佈的價格標準為最高限價,可以下調。且不管本次住宅停車的漲價幅度如何,據南都記者的調查,即使住宅停車場現行的最高價在實際中都不乏被小區物管突破的例子,這也使得收費最高限價毫無約束力。
  按照目前市物價局對住宅小區停車場的價格標準,所有區域的月保收費為400元(室內)和150元(露天),臨保是2.5元/小時(室內)和1元/小時(露天)。業主自有車位對外經營的則沒有規定限價,僅僅規定物業收的管理費不得超過月保的30%。
  但南都記者走訪和調查發現,繞過物價局限價的辦法有很多,最普遍的就是小區停車位由業主買下然後出租。
  在濱江東路怡趣街上,分佈著嘉仕花園、金雅苑及富力銀禧花園。經記者詢問發現,三個小區目前只有金雅苑有不到40個臨停車位。其餘小區的車位均已出售。據富力銀禧物管人員稱,小區內約440個車位已銷售一空,在管理處門口擺放的中介信息欄顯示,小區的車位出租費用高達1500元/月—1700元/月,而車位售價更是高達50萬元一個。
  嘉仕花園的業主梁先生告訴記者,自從2008年購車後,車從未停在小區內。“私人轉租的要1000元以上,停不起。”
  條款2
  換乘停車場收費標準從低制定
  內容:中心城區外圍的換乘停車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收費標準應維持較低水平。兩套漲價方案收費標準為:月保一律500元;臨保15分鐘1元,每小時4元,12小時限價12元。
  部分換乘車場收費低於政府定價
  按照該方案說法,換乘停車場的收費將維持低水平,吸引開車市民換乘公共交通工具進城。但南都記者走訪發現,目前換乘停車場的收費標準已經普遍低於政府擬定的“低價”,一旦實施該方案,反而相當於漲價。
  在地鐵五號線的滘口站附近有一個換乘停車場在地鐵站廳外,露天共150餘個車位,目前臨保收費為每半小時2元,和政府定價一樣,但12小時內16元封頂,比政府定價貴4元;而月保收費為300元,比政府定價要低200元。管理人員表示,該車場平日最多停四五成,其中約八成為外地車。停車換乘地鐵的上班族並不多,300元的月保只有幾個人辦,大部分是短時停車。
  在地鐵一號線的西朗站,該站尚無大型的P+R停車場,記者只在周邊找到三個較小型露天停車場,均為私人經營,可停200餘臺車,大部分都未停滿,而且收費非常不規範,停車並不計時,以一次10元或者5小時內5元計算,超過政府定價。管理人員稱,車主多為家住佛山南海的上班族,早上將車停下後轉搭地鐵進入廣州市區。
  地鐵三號線漢溪長隆站C口處為露天P+R停車場,最多可停300餘輛車,廈滘站建成P+R停車場可停車200輛、大石站A口外50米處設置P + R停車場,有90餘個車位。這三家換乘停車場均由同一公司運營,收費標準均為每小時2元,是政府定價的一半,白天12小時內6元封頂,同樣是政府定價的一半。管理員表示,漢溪長隆站停車場目前幾乎飽滿,車主大多為家住周邊小區、開車換乘地鐵的上班族,工作日上午9點之後就難找到位,目前已經停辦了月保業務,而廈滘大石站目前仍有空位。
  此外,市橋站站外有P+R停車場,C口上蓋的商業區“鑽匯珠寶廣場”地下一層有約250個車位,分A、B、C三個區,由附近一家酒店和商場等分別經營。其收費為每半小時2元,和政府定價一樣,24小時內32元封頂。管理人員稱,車主多為到附近購物的人。
  地鐵二號線會江站、石壁站外均無停車場。廣州南站有2200餘個車位的室內、地下停車場,收費為第一小時6元,此後每半小時4元,24小時內60元封頂,月保500元。
  條款3
  合理處理咪表車位調價所增加的收入
  內容:重新評估核定咪表停車泊位上繳市財政的經營權有償使用費標準,做到應收盡收,收費標準調整後,增加的收入主要用於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具體由市城投集團會同市財政局、交委、物價局組織實施。
  目前咪表每年收入2 .34億元
  按照該方案提供的數據,全市路內停車場527個,停車泊位4 .5萬個,此處的路內停車場即為占用市政道路路面設立的咪表停車。
  根據市城投集團2011年發佈的招標公告,目前全市由市財政、城投集團投資建設的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權已經劃分成兩個標段進行招標,其中越秀區、荔灣區、黃埔區為一個標段,海珠區、白雲區、天河區為另一個標段。中標單位和城投簽訂經營合同,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占道費等另按有關規定繳納。
  另據市物價局官方網站公示的消息,目前兩家中標單位分別為廣州電子泊車有限公司和廣州德生咪表有限公司兩家,兩家除投標確定的道路經營權有償使用費2800元/車位·年,另外還需向市政部門繳交0.5元/平方米·天的道路設施使用費(俗稱“占道費”),每個車位每天6.6元,每年2400元,“目前每個車位上繳政府的還是這個數字,2800元和2400元沒變。”昨日電子泊車公司一位負責人向南都記者介紹說。
  根據上述數據,記者以政府每個路內車位每年收費5200元推算(2800元經營費+2400元占道費),目前全市4 .5萬個路內停車泊位一年的收入就是2.34億元。儘管上述負責人聲稱“這些錢都交給了財政”,而該方案也表示這些路內停車位經營費都用於公共交通建設,但無論是市財政局還是市交委、市物價局都暫時沒有公佈過這筆錢的具體用途。
  對於私自加畫車位的情況,上述負責人昨日承認目前路內停車場的收費公示還沒法讓司機分辨出合法停車位和私自加畫的停車位。
  車主聲音
  既然漲停車費為了治堵,就是希望車主少開車出去,為什麼連住宅停車費都要漲呢?現在成了出去停車貴,在家停車還是貴!——— 車主徐女士
  找車位就夠難的了,現在還漲價,停車豈不是又貴又難嗎?——— 車主楊先生  (原標題:方案只有漲價 缺乏治堵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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